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彩礼”,曾是传统婚俗里的温情承诺,可如今有人因它喜结连理,也有人为它对簿公堂,当下,情侣步入谈婚论嫁阶段本憧憬幸福,却有部分因家庭琐事致婚约破裂,彩礼返还成为矛盾焦点,且看法官如破解彩礼“拉锯战”,释法明“礼”化干戈。
办喜宴未登记,索彩礼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
2021年,原告小旭(化名)和被告萌萌(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确认恋爱关系,两人同居一年后决定结婚。2023年1月,小旭便携父母与众亲朋按照习俗带着彩礼到萌萌家中提亲。同年月底,双方家中均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喜宴,但两人却因各种原因迟迟未领证。
婚后不久,两人常因生活琐事频繁发生争吵。最终,2023年8月,萌萌就不辞而别远走他乡,并将小旭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两人自此未再联系。分开后,在彩礼返还方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旭遂将萌萌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各类礼金、微信红包及转账等各款项共计14万余元。
小旭认为:
我是想和萌萌结婚好好过日子才给萌萌彩礼的,但只办理了喜宴,没有登记结婚就分手了,理应要返还我所给的全部彩礼以及恋爱期间的微信红包和转账。
萌萌认为:
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存在过错,导致双方未能办理婚姻登记,自己在恋爱中付出了感情和时间,不应退还彩礼,并且举行结婚典礼时自己陪嫁了3.9万余元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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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01、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各类礼金和物品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彩礼是按照风俗习惯,由婚约一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向对方或者对方亲友赠送的财物,其目的是为了与对方成就婚姻、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已按照当地农村习俗举办结婚典礼,并且两人在定亲前后已共同生活一年多的时间,结合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情况、萌萌陪嫁物品的实际情况以及小旭所购物品已于认亲当日供双方亲属共同食用使用的情况,酌定萌萌向小旭返还彩礼5万元。
02、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微信红包、转账2.2万余元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旭与萌萌自建立恋爱关系到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期间,互有金额不等的多笔转账行为,但无转账备注或者转款说明,且双方共同生活中必然产生生活开支,小旭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对此存在特别约定,故小旭要求萌萌返还微信红包、转账2.2万余元,不属于彩礼返还范畴。
法院判决:
被告萌萌返还原告小旭彩礼款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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