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房产证加名≠平分?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今天这个案例,值得所有即将步入婚姻或正在考虑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朋友关注。男方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要求按登记份额分割,法院会支持吗?判决结果可能出乎你的意料。

一.基本案情

男方于2017年按揭购买房屋一套,2018年5月与女方登记结婚。2019年1月双方协商离婚,期间女方两次终止妊娠。2021年7月,男方在离婚期间还清全部房屋贷款,并答应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

2021年8月,双方办理复婚登记。一个月后,二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屋登记为共同所有,其中男方占70%份额,女方占30%份额。好景不长,2022年10月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双方持续分居。2025年,女方再次起诉离婚。

双方对房屋现价值80万元无异议,但分割方案争议很大。女方坚持要求按登记份额分割30%权益,即24万元;男方则认为房屋系其婚前个人财产,拒绝分割。

二.法院裁判结果及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虽然男方在复婚前以个人财产还清贷款,但婚后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女方已成为房屋共有权利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离婚时对分割有争议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本案中,虽然双方复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但男方存在重大过错。法院考虑到男方给予房屋份额的初衷是维系婚姻关系,现婚姻破裂,应在分割时平衡双方利益。鉴于双方都同意房屋归男方所有,法院最终酌定男方按房屋价值的15%补偿女方,即12万元,远低于登记份额的30%。

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三.律师建议

第一,婚前房产加名需谨慎。一方将个人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法律上构成赠与行为,房产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不意味着离婚时必然按登记份额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调整分割比例。

第二,明确登记份额的意义。如果仅在房产证上加名而未约定份额,通常推定为共同共有(各占50%)。若明确约定了份额,如本案的70%和30%,这将成为重要参考依据,但非绝对标准。

第三,婚姻维系时间是关键因素。本案法院特别指出双方复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这是最终未按登记份额分割的重要原因。婚姻时间越长,按登记份额分割的可能性越大。

第四,过错方将承担不利后果。本案法院认定男方存在重大过错,这在补偿数额确定上产生了直接影响。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都会在财产分割中体现。

最后提醒,房产加名是重大财产处分行为,建议在作出决定前充分了解法律后果。若遇到类似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更多法律问题请添加饶健律师微信咨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