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疫情影响,原本要来参加婚礼的海外亲友不得不缺席,但在婚礼会所以不付全款不开席的要挟下,张先生夫妇不得不为这些人数“缩水”的婚宴桌数买单。婚礼结束后,张先生却因为这场婚礼倍感憋屈,为此他们将婚礼会所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多付的6桌婚宴费用以及违约金。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张先生与刘小姐打算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从2019年开始,他们就在寻觅合适的婚礼场馆。经过一番考察比较后,他们相中了某婚礼会所的服务,双方于2019年11月签订了婚礼服务协议书,在一年之后的2020年11月1日举行婚礼。晚宴最低保证人数300人,婚礼举办日前7天,张先生需确认最终出席人数。会所一方赠送张先生夫妇3D全息设备。婚礼服务全部费用共计23万元。
然而,随着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张先生夫妇许多远在海外的亲友无法回国参加婚礼。张先生说,婚礼举办日期前两个多月他们就和婚礼会所联系,表明部分宾客因疫情原因人在国外无法回国,故来宾人数需要降至240人(24桌),会所方一开始同意协商,但随后却迟迟未予以答复,并在正式婚礼当天要求他们付清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开席。张先生夫妇迫于无奈,支付了全部款项。
不仅如此,会所方承诺该宴会厅有3D全息投影,但在婚礼举行时也并未兑现。张先生表示,后经了解,该婚宴大厅根本没有3D全息投影设备。在张先生看来,婚礼会所一方的行为给他们的婚礼留下了莫大的遗憾。在协商不成后,张先生夫妇将婚礼会所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6桌婚宴费用共计3.8万余元及违约金5000元。
而婚礼会所则表示,张先生一直没有提供6桌客人因疫情无法参加的信息证明,或者这6桌可以延后使用。会所方还表示,预订桌数多价格有优惠,为防止客户因优惠价格预订较多桌数,后实际减退造成损失,故明确不让减少桌数。如张先生能提供确实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该公司可以退款。因厅内确实没有3D设备,所以同意支付5000元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张先生与婚礼会所签订的婚礼服务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约定“晚宴最低保证人数300人”,然而张先生一方实际出席240人,与合同约定不符,因双方没有约定此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又补充协商未成,故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张先生虽违约,但婚礼会所也承认张先生在2020年9月底已明确告知减少桌数,婚礼会所理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法院酌定婚礼会所退还1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婚礼会所同意赔偿张先生3D全息投影违约金5000元,与法不悖,法院予以照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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