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今天这个案例具有典型意义——丈夫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转账18万余元,妻子发现后能否要求全额返还?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
一.基本案情
张三(化名)与李小花(化名)于2024年登记结婚。婚后张三与贾可爱(化名)发展为婚外情侣关系。2024年至2025年期间,张三通过微信陆续向贾可爱转账累计18万余元。李小花发现丈夫的出轨行为及转账事实后,以张三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贾可爱返还全部款项。
庭审中,贾可爱辩称这些款项是张三自愿赠与,属于正常的感情表达,拒绝返还。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婚内出轨期间的转账是否有效,配偶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二.法院裁判结果及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李小花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行为从多个层面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张三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单方赠与行为侵犯了李小花作为配偶的财产权益。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大额财产的处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其次,张三在与贾可爱的交往过程中,既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其赠与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一民法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小花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贾可爱需返还全部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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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建议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尤其是用于婚外情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用途。配偶发现类似情况时,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发现配偶出轨并转账后,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第三,明确法律救济途径。受害配偶可以直接以第三者作为被告,以确认赠与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如果配偶配合,也可以将配偶和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四,第三者不得以“不知对方已婚”为由抗辩。在司法实践中,第三者是否知晓对方婚姻状况,并不影响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认定。
最后提醒,婚姻需要双方用心经营,出现问题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无论是出于情感还是财产考量,婚外情都不会是问题的正确答案,反而可能带来更多的法律风险和情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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